中共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局党组书记刘玉华同志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在推动整改过程中坚持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审核方案,亲自推动落实,亲自监督整改,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整改意见,推动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全面、及时、有效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一是作为局党组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刘玉华同志充分认识到: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代表了市委的意见,既体现了市委的权威,更体现了市委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乡村振兴系统干部的严格要求。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无论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都要虚心接受、全盘认领,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了事。二是刘玉华同志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市委有关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局党组一班人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为了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刘玉华同志及时组织、研究成立了市乡村振兴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本人担任组长推动问题整改。三是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刘玉华同志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梳理和拆分,亲自推动形成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并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进行集体研究。
(二)发挥表率作用,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刘玉华同志作为“班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精心组织全局整改工作同时,主动认领全部整改事项。针对梳理出来的整改事项,作为第一责任人,他主动逐条对号入座,在结合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全程研究部署。在整改过程中,刘玉华同志定期组织责任领导和相关科室共同研究解决整改事项存在的问题。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刘玉华同志亲自牵头拟定整改推进方案,坚持实行整改“销号”制,并要求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收集汇总各责任部门整改完成情况,定期更新整改台账,对完成整改的逐一销号。对暂未完成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将有关情况报牵头责任领导,由牵头领导对整改进度较慢的责任部门实行“点球+谈话”提醒,“一对一”谈话督促整改。为确保整改不落空、不走样、不拖延,刘玉华同志主动靠前指挥,集中整改期内,他牵头召开党组会6次、工作会3次、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确保了各项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问题照单全收。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巡察组反馈意见会结束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本着“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的原则,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2023年2月21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的全部问题进行梳理,成立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领导班子、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调研员及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抽调各科室骨干力量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到了任务、责任、监督“三到位”,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要求。局党组坚持关于“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工作理念,对照整改工作要求,各党组成员全盘认领分管领域内反馈的所有问题,带领分管科室及各县(市、区)系统相关负责人逐条研究,反复修改,逐一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制定并审议通过《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对整改指导思想、整改阶段安排、整改组织领导、整改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研究制定《市委第三轮巡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将反馈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并逐条对应落实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同时,坚持“公开”抓整改,让全局干部职工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情况,评判整改效果。
(四)主动接受监督,形成整改合力。问题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定期向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第三巡察组报告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确保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纪检组的全程监督。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主要问题:政治意识不强,学习领会乡村振兴政策精神不深入。
1.关于巡察反馈“学用结合不够。局党组学习领会2020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重要文件精神不深刻,没有与时俱进转变工作角色、合理分配工作力量,投入乡村振兴的精力严重不足”问题。
(1)2021年1月-2022年9月,该局共召开党组会议36次,其中研究涉及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仅有5次。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中共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二是按照《中共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会议,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规定的党组会议事内容范围,涉及我局乡村振兴牵头事项需要集体研究的,及时纳入党组会议题研究。
整改情况:5月16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安排专题学习。集中整改期内,我局召开党组会7次,专题研究涉及乡村振兴事项议题5个。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滞后,截至8月底,完工率仅7.72%,位列全省倒数第3名。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文件,推动干部提高认识,转变角色,提高乡村振兴的精气神。二是每周调度全市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确保2022年底全市衔接资金项目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衔接项目完工率达100%。三是坚持衔接资金项目“周调度”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县(市、区)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指导督促,确保2023年资金项目进度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5月16日召开党组会,8月24日召开职工会,专题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政策文件,全局干部职工对政策的理解更加深刻,精气神得到明显提升。二是每周调度全市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全力指导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完工率达100%。三是坚持衔接资金项目“周调度”工作机制,每周通过QQ群、电话等方式,对资金项目实施缓慢的县市区进行调度。截至8月底,全市已落实各级衔接资金8.217亿元,纳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644个,开工632个,计划投入资金11.88亿元,已拨付衔接资金5.6亿元。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2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巡察反馈“推动落实不够。局党组领会上级指示精神主动发力不够,行动迟缓”问题。
(3)2021年5月,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州尽快完善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市级配套政策,截至2022年10月,全市“1+N”衔接政策体系才全部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加强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对接和联系,协同推进衔接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以政策跟踪问效为抓手,围绕巩固提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水平、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等,及时跟进并优化完善全市“1+N”衔接政策体系。
整改情况:一是在日常业务对接中,不断强化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横向对接和联系,协同推进衔接政策落地见效。二是3月21日,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3月23日,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实施 2023 年度乡村振兴八大专项行动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全市“1+N”衔接政策体系。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执行意识不强,贯彻乡村振兴衔接政策有短板。
3.关于巡察反馈“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局党组督促协调各地、相关部门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间的政策进村入户宣传力度不够,存在盲区”问题。
(4)国省2021年度考核评估抽查发现,涪城、安州、江油等地27户脱贫户对慢性病政策变化情况不了解现象。北川存在就业技能培训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不及时的现象。本轮巡察实地走访平武县红岩村,发现监测户王廷文不清楚是否已纳入监测,不知如何申请防返贫预警基金。
整改措施:一是在相关县市区已完成2022年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和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问题的基础上,督促县市区做好回访,举一反三加强慢性病和就业技能培训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发放、防返贫监测等政策宣传。二是开展好回头看,市乡村振兴局将通过电话抽查、“四不两直”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以上农户政策知晓情况进行再核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政策宣传取得实效。三是加大衔接政策常态化宣传,紧密结合集中排查、回头看、专项调研等工作,深入农户开展政策宣讲,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县市区做好了工作回访,做好各项政策宣传。二是3月底,通过电话抽查和分管局领导带队到县市区核实农户政策知晓情况,反馈效果良好。三是3月到4月,分管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县市区开展专项调研时,同步开展入户政策宣讲。5月,分管局领导带队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督查工作时,同步开展了政策宣讲工作。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2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巡察反馈“帮扶政策执行不到位,衔接工作存在脱节现象。局党组传导、压实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帮扶力量弱化,帮扶监督不经常,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存在“走读”现象,帮扶措施不精准,存在应付现象”问题。
(5)帮扶力量弱化,2022年市级相关部门联合督查发现,涪城、游仙对驻村干部培训不到位,江油雁门镇个别驻村干部对所在村情况不熟悉,盐亭文通镇桥梁村帮扶干部调整后,脱贫户联系卡一直没有更新。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培训;2023年底前出台《绵阳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动态调整办法》,对驻村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二是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联合督查暗访,实行每季度一次,对履责不到位的典型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选优资格,当年内不得提拔重用。2023年5月前进行一次联合督查暗访。三是及时更新脱贫户联系卡、举一反三,防止再次发生同类事项。督促盐亭县对脱贫户联系卡进行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正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待新派驻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换后进行培训。4月18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绵阳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动态调整办法》。7月28日,市委组织部等四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工作的通知》,计划9月上旬前完成全部轮换,12月底前强化培训提能。二是4月6日-4月11日,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乡村振兴局对全市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暗访督查,检查结果由市委组织部形成报告下发各县(市、区)。三是脱贫攻坚结束后,各级对原脱贫攻坚“连心卡”均无明确要求。进入衔接过渡期后,盐亭县要求对原脱贫攻坚“连心卡”进行清理。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3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第1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6)帮扶监督不经常,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存在“走读”现象,本轮巡察深入三台、平武实地走访,发现鹤林村、新民村、青羊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不在岗,平武县新民村监测户罗金勇反映其联系人未入户走访。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力量管理,会同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加强常态化监督督查力度。2023年5月前进行一次督查暗访。二是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的培训,严格落实《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2023年底前出台《绵阳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动态调整办法》,对驻村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三是及时督促平武县新民村监测户罗金勇的联系人入户了解情况。举一反三,防止再次发生同类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4月11日,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乡村振兴局对全市驻村帮扶工作进行暗访督查,检查结果由市委组织部形成报告下发各县(市、区)。二是4月18日,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绵阳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动态调整办法》。三是经核实,该户其母亲罗述琼中风偏瘫卧床,户主罗金勇、父亲莫远成知道帮扶责任人为平武县文广旅局副局长谌远。其帮扶人在2022年2月、5月、8月、10月、11月入户开展帮扶工作。2023年1月还进行了节前慰问。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3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1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措施第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7)帮扶措施不精准,存在应付现象,平武三桥村脱贫户龚辉年系失明残疾人,无技术特长,但帮扶措施为“介绍务工”。涪城刘家坪村边缘户易天成,家庭人口4人,镇村没有填写帮扶手册,仅有《防返贫致贫监测工作一户一档》、《边缘易致贫收支清单》,填写日期截至2020年10月19日。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督促平武县对脱贫户胡龚辉的帮扶措施进行调整;及时督促涪城区完善边缘户易天成相关档案信息。二是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市防返贫集中排查,对全市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根据不同原因、不同类型优化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帮扶。三是对帮扶措施精准实施进行常态化督导。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30日,响岩镇调整了帮扶措施“帮助龚辉年申请农村五保”纳入农村五保政策兜底;涪城区边缘户易天成2020年6月已经消除了风险。二是根据四川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帮扶情况进行了排查。三是结合市委组织部牵头的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市乡村振兴局对驻村帮扶的第一书记和队员进行督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对驻村帮扶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结合5月开展的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大排查行动,开展督导。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2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3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担当意识不强,主动肩负乡村振兴使命有差距。
5.关于巡察反馈“尽责履职力度不够。局党组站位不高,思路不清,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8)未主动承担绵编办发〔2021〕21号议定“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社会事业等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职能职责。
整改措施:一是在“三定”未正式出台前,主动抓好相关工作,现已明确信统监管科具体负责乡村治理相关工作,由副局长周世明分管。目前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二是指导科具体负责乡村建设行动相关工作,由副局长嘎拉茶分管。目前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3月17日,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印发了《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科室职责的通知》,明确信息统计监管科负责乡村治理相关工作,副局长周世明分管信息统计监管科并负责乡村治理相关工作。二是3月17日,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印发了《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科室职责的通知》,明确了科室职责和局领导分工。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9)未厘清内设科室业务边界,新增任务存在科室间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在“三定”未正式出台前,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并全面梳理目前各科室承接的职责任务,划清工作职责边界,将每一项新增职能明确至科室。二是遇到临时性新增工作,局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局领导请示汇报,确保工作及时顺利承接。
整改情况:一是3月17日,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印发了《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科室职责的通知》,明确了科室职责和局领导分工。二是3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题6专题研究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和科室职责,会议审定通过分工方案,明确了未尽事宜由局办公室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并进行临时安排。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6.关于巡察反馈“向上争取力度不够。巡察座谈了解,日常工作向上汇报不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努力不够”问题。
(10)2021年我市争创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市,考核成绩排名全省第六,未能创建成功。2021年全省确定省级重点帮扶县25个,我市没有1个县市区被纳入帮扶行列。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主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争创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市相关工作,不断加强与省乡村振兴局沟通汇报,确保我市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市。二是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开展工作汇报,2021年省级明确25个重点帮扶县范围是“三区三州”脱贫县,虽然我市不属于此范围,但是2023年仍要积极争取省局资金支持,力争央省下达我市财政衔接资金高于上年度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向省级争取我市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市工作。我市已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市。二是2023年我局主要领导已多次到省局汇报争取。截至8月底,已争取到2023年央省衔接资金53935万元。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7.关于巡察反馈“工作创新力度不够”问题。
(11)巡察谈话反映,局党组班子思想固化,见子打子,沿用脱贫攻坚阶段的老观念、老办法推进工作,以应付上级检查为主,工作创新不足。综合协调力度不够,干部普遍反映,“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后,市县两级乡村振兴部门横向协调难度增大,任务落地落实难。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市级部门和县(市、区)的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每季度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局长(主任)会议,全面梳理短板、弱项,交流经验做法,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工作。二是重点难点工作及时向市领导汇报,争取市领导支持,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充分发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积极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3月16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市乡村振兴局长(主任)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乡村振兴局长会议精神。三台县、梓潼县、北川县、平武县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会议全面系统总结了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工作成绩,深入分析了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工作面临的问题挑战和不足,并就如何正视问题,聚焦主责主业抓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安排部署。二是主动向市政府报告乡村建设八大专项行动部署推进情况,争取工作支持。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方案》,高位推动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向市委报告了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调研巡回指导组来绵督导情况、国家局来绵调研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情况。5月,专题向王华蓉副书记、李栋常委呈送《关于乡村振兴八大专项行动5月推进情况的报告》,确保八大专项行动抓出特色、 抓出经验、抓出成效。三是以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召开了《绵阳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起草研讨会和开展意见征求工作;召开了2023年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调研视频调度会议、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调研工作、《绵阳市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意见征求工作;收集了全市2023年度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开展了《四川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中期评估相关工作;印发了《构建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并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2)信息共享机制不畅,乡村振兴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制度未固化,覆盖全市的低收入人口识别机制和数据平台尚未正式运行,返贫致贫风险信息推送滞后,返贫人员“动态清零”快速响应滞后,三台、平武部分乡镇干部反映,市县相关部门推送信息量大且不精准,影响工作质效。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完善防返贫监测风险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提高风险信息共享时效。二是严格落实《绵阳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会商办法(试行)》,加强同医保、住建、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推送质量,实现防返贫风险信息及时快速共享。三是指导督促三台、平武等县(市、区)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相关政策,提升部门推送信息质量,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有针对性的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全市无一人返贫。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对县市区防返贫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按照省级要求全面建立了防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员、网格长,从二季度起全面实行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一季度一考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绵阳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会商办法(试行)》,主动加强同医保、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每月5日前,县级行业部门向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推送风险线索,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风险线索进行研判,并及时推送给所辖乡镇,乡镇按时将风险核实情况反馈给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于有必要纳入防返贫监测的农户,及时开展识别程序。2023年以来,行业部门共推送风险线索17328条,涉及19820人。三是持续加强对三台、平武等县的督促指导。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相关政策,已单独推送风险线索新增人员名单,不再重复推送之前月份人员,着力提升部门推送信息质量。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主要问题:风险意识不强,防返贫致贫工作措施不实。
8.关于巡察反馈“个别脱贫产业呈现萎缩趋势,群众增收途径变窄”问题。
(13)平武脱贫主打产业之一的中蜂养殖项目,因县乡规划不实,蜜源不足,加之养殖技术培训不到位,产业助农增收压力大。古城石马村中蜂产业园2018年投入9.5万元购买中蜂50箱,目前仅存蜜蜂10箱,4年总收入共计8400元;阔达乡2016年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0余万元,采购中蜂1200箱,分发39户贫困户领养,截至2022年10月,养殖户、蜂箱均不足1/2。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平武县编制全县中蜂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蜜源植物毛叶山桐子的管护,逐步稳定蜜源。二是指导平武聘请中蜂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中蜂养殖顾问,定期对养殖户开展技术培训。三是督促平武县继续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以新型养殖技术为带动,实现中蜂养殖现代化科技化;开展“熊猫走天下,生态进万家”农特产品销售活动,提升蜂蜜销售渠道,促升农户养殖积极性,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四是建议平武县将古城石马村有经验的村干部作为该村中蜂养殖负责人,通过自繁育种方式逐步实现养殖规模恢复,预计今年新增蜜蜂6-10箱。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平武县编制了中蜂产业发展三年规划,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根据全县自然资源、养蜂发展实际、蜂产品加工水平、蜜源植物利用现状等,在全县建立中蜂养殖核心区,发展蜜蜂养殖产业示范园区,加大对蜜源植物资源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力度,建设种蜂繁育场,提高供种能力。二是已经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绵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自查自纠正在开展中。二是平武县今年3月邀请省畜牧总站养蜂专家、高级畜牧师赖康对平武县木皮、黄羊关、木座等三个乡镇的养蜂农户进行了培训。秋季培训计划在9月举行,目前已经印发了《关于举办平武县火溪河流域社区养蜂技术培训会议的通知》。三是积极助推蜂蜜销售,平武县已开展“熊猫走天下,生态进万家”专项农特产品销售活动,分别开展进省直机关、重庆行、成都行、佛山行、进高校等多场推广活动,推动蜂蜜销售。加大项目支持,今年安排项目4个,安排资金共684万元。为平武中蜂标准化养殖推广项目安排资金64万元,现已向农户推广新式格子蜂箱2000箱;平武县生态产品推广项目安排资金500万元;中蜂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安排资金80万元,建设总计达800箱的中蜂产业基地两处,配套建设蜂业管理用房及相关设施设备。蜂蜜产业链项目安排资金40万元,进行品牌创塑,品牌保护,强化加工,提升仓储能力。四是指导加强对中蜂产业园的管理,已落实专人进行管护,制定管护方案,后续持续精细化管理,逐渐壮大蜂箱数量,恢复资产,增加集体收入。截至8月底,有蜜蜂14箱,预计9月取蜜,受天气影响,预计可取蜜60斤左右,预计收入1800元。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4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14)2021年抽查北川实施产业发展的脱贫户,发展较好的仅占28.57%,户均家庭经营性净收入占家庭纯收入17.05%。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北川县持续加大政府投资,结合农业产业基地,就近建设与产业基地规模相适应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依托工业园区布局农产品精深加工,配套建设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合理布局农业生产性、经营性服务业。二是督促北川县按照央省衔接资金产业资金占比要求,结合县农业产业规划,因地制宜实施茶产业基地建设及提质增效、枇杷基地、魔芋基地、中羌药材基地、白山羊基地扩面及加工等农业产业项目,持续助农增收。三是持续加大对脱贫群众到户产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衔接资金到户到人帮扶产业发展,通过小额信贷、到户产业补助、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支持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不断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整改情况:一是北川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专题研究通报了市委巡察市乡村振兴局反馈意见,并形成了《落实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北川县加强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曲山镇、陈家坝镇、都贯乡、白什乡等地区产业道路和采摘道路建设,补助资金达到623万元,升级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减少运输成本,增加收入。新建农产品加工厂房2座,补助资金90万元,提升了农产品加工能力。二是督促北川县持续加大冷链设施建设。2022年省级“菜篮子”工程冷链设施示范县项目,补助资金400万,支持12个主体新建冷藏设施14座、设施数21个(其中高温库15间,低温库5间,地窖1间),储藏量约1800吨,新建烘干房4座6间,日烘干处理量约8吨,配置冷链车2辆。三是印发《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各地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加大对脱贫群众的支持。组织县(市、区)对帮扶产业项目的项目运营、产品销售、联农带农和帮扶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建立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管理台账。截至8月底,已完成全市1301个帮扶产业项目2022年度和2023年一、二季度风险信息采集监测和系统录入等工作。大力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对符合标注且有贷款意愿的,支持其通过小额信贷等方式发展产业,截至8月底,全市新增小额贷款2792万元,惠及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657户。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9.关于巡察反馈“监管责任不到位,部分低收入群体存在关于‘体外循环’现象”问题。
(15)为减少低收入群体监测工作量,部分地方对“监测户”采取低保兜底政策“一兜了之”,造成“漏测”风险和体外循环。因监测工作不到位,2021年三台县被列为全省唯一一个被省级挂牌督办的非贫困县。2022年6月各县市区自查发现此类问题148户,2022年8月全市交叉检查仍有23户。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三台县以省级挂牌督办为契机,创新和完善防返贫监测机制,加强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顺利实现三台县督办“摘牌”。二是组织市级部门和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挂牌督办摘牌市级验收,对三台县防返贫监测工作进行全面体检。三是组织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对全市农村群众进行全覆盖研判分析,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分村建立最困难10户农户名册,避免采取低保兜底政策“一兜了之”,造成体外循环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省农办印发的《关于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存在专项问题和任务重难度大的县(点)摘牌的通知》明确三台县达到摘牌标准,顺利“摘牌”。二是2022年10月26日-28日,组织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对三台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挂牌督办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体检,通过了市级初审。三是已结合全市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农村人口完成全覆盖防返贫集中排查,同步对各县(市、区)集中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有针对性的予以帮扶。集中排查全市新增监测对象707户1827人。印发《绵阳市关于构建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三台县网格监测体系为模板,增补县乡村三级网格力量,建立了防返贫监测网格管理机制,落实县乡村三级监测员2055人,网格监测员14464名。建立健全帮扶措施库,充实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兜底保障三大类260条帮扶措施,因户施策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做到应帮尽帮。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2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10.关于巡察反馈“应急保障机制不完善,防返贫压力加大”问题。
(16)指导县市区政府编制应对自然灾害防止返贫的工作预案不充分,及时跟进措施力度不够。因新冠疫情、干旱洪涝、经济下行等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农作物减产,外出务工受限,脱贫户实现增收目标难度增大。2021年,三台县43.92%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不到全国脱贫人口收入增速的1/3。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县(市、区)编制完善自然灾害防止返贫的工作预案。二是加大对农村群众受灾、大病、突发严重困难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力度,对“三保障”、安全饮水出现困难和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并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进行帮扶。三是指导县(市、区)开展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行动,确保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确保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5月16日,各县市区均完成自然灾害防止返贫的工作预案编制。二是在已有监测帮扶工作基础上,制定《构建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对农村群众受灾、大病、突发严重困难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在4月30日前实现监测对象申报“明白纸”对农村人口全覆盖,帮扶措施“明白纸”对已有监测对象全覆盖,全域全方位增强防返贫监测宣传力度。5月12日前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监测体系,并完成全市1759名网格管理员的名单备案,确保监测责任每级压实,监测力度逐级加大,避免因监测不到位导致漏测失帮。指导各县以开发式帮扶为导向,在4月30日前全面落实县级帮扶措施库,确保监测对象帮扶措施享受全落实。截至2023年5月16日,全市新增监测对象244户628人,其中因病纳入183户,因意外事故纳入16户。三是已完成增收行动,2022年我市脱贫人口年家庭人均纯收入12880元,较2021年增长1621元、增幅14.4%;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26元,同比增长6.5%,高于全省18672元的平均收入水平。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17)防返贫致贫预警处置基金门槛设置较高,审批程序复杂,作用发挥不好。2018-2021年,全市预警处置基金累计使用率28.6%;2022年1-7月,安州、江油、梓潼、盐亭使用率为0,全市累计使用仅17.6%。
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对防返贫致贫预警处置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降低使用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不断发挥基金效益。
整改情况:截至8月底,全市已设置防返贫致贫预警处置基金规模5942.94万元,累计使用2188.1762万元,累计惠及农户14591人次,其中2023年使用523.8477万元,惠及3658人次。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主要问题:责任意识不强,意识形态监管不到位。
11.关于巡察反馈“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问题。
(18)局党组只明确了分管领导,没形成完整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架构。
整改措施:压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构成,明确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架构。
整改情况:4月13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通过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并于同日印发。成立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以清单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科室负责人的分管责任。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19)2019-2022年没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2021年和2022年未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制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计划3月份专题召开一次党组会,安排部署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工作形势。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定期梳理总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其中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一报告两清单)已根据通知要求,于2022年12月13日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报送。
整改情况:一是4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局党组《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了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会议已于4月13日召开,后续工作将由分管领导、局办公室长期关注和按时限要求落实。在今年召开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内容进行检视剖析。三是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一报告两清单)已根据通知要求,于2022年12月13日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报送。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巡察反馈“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得不紧”问题。
(20)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专门的记录,和党组会议学习内容一致,存在用党组会代替中心组学习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单独设置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本。二是根据上级下发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制定局党组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长期抓好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设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本,并开展相关记录工作。二是已结合绵阳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制定了我局《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并抓好落实。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21)理论学习结合乡村振兴业务深入研讨较少。班子成员个人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自觉性不强,存在应付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学习不少于2次,半年至少安排1次。二是局党组督促抓好班子成员学习研讨活动,利用集中学习机会,开展理论交流发言,谈思路谈体会。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集中组织学习不少于6次,至少安排2次相关内容的学习。4月21日、7月3日、7月25日、8月23日,我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新发展重要论述等精神。并通过个人学习、集中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学习。二是4月21日、7月3日、7月25日、8月23日,我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新发展重要论述等精神。会上,所有党组班子成员均结合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谈了心得体会。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巡察反馈“网络意识形态抓得不牢”问题。
(22)网络舆情监管不到位,2022年6月,某自媒体作者将梓潼县黎雅镇兰花村一户村民居住在废旧房屋的不实视频上传网络,引发舆情,被省局通报。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处置。二是分管领导在局党组会做检讨。三是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批评,对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指导县(市、区)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相关政策,避免负面的信息传播。
整改情况:一是已落实专人负责对网络舆情的收集汇总,并要求其加强学习,积极做到对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及时处置。二是5月16日分管领导已在局党组会议上作检讨。三是5月6日、9日,局分管领导分别对绵阳市乡村振兴局社扶科科长、梓潼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要求其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担起舆情监测处置职责职能,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解决问题。下一步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四是利用调研走访、年度集中排查、回头看、督查暗访等方式,检查县(市、区)对帮扶政策的宣传力度。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县(市、区)开展专项调研时,入户开展政策宣讲。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3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4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3)网络阵地建设不力,因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不及时,2022年被市级主管部门2次通报。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收集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个版块的内容。二是局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批评,加强网络阵地建设,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更新公众号信息。三是分管领导在局党组会进行检讨。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局网站各个板块。今年以来,市政府办通报网站问题,均不涉及我局。5月,对局网站栏目进行了微调,增加了“政策解读”板块,专门用于解读上级和本级政策文件。二是5月5日,局分管领导已对社会扶贫科科长就巡察反馈的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不及时进行了谈话,要求要高度重视对外宣传的平台建设,及时转发重要的新闻信息,加强人员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5月16日,分管领导局党组会议上作了检讨。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3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1、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4)公众号《绵阳乡村振兴》形式单一、内容单调,每条平均点击量不到100人次。
整改措施:一是探索对公众号进行改版,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二是发布更多群众关注度更高的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改版前的公众号头部引导图内容及画面过于单调,主题不突出,现公众号头图由原来1张图片新增至2张。改版后将围绕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展现绵阳市乡村振兴的工作精神。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维护和更新工作,第一时间发布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新闻等。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主要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有偏差。
14.关于巡察反馈“认识不到位,敏锐性不强”问题。
(25)班子成员普遍认为乡村振兴局是清水衙门,廉政风险小,衔接项目资金仅仅是“过路财神”,不是项目业主,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班子及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2年衔接资金自查自纠,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二是组织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召开全市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专题培训会,切实提高从事资金项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组织开展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情况专题调研,到县指导各县(市、区)抓好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督促县级规范项目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5月16日,已通过党组会议组织专题学习《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四川省财政厅等12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和《绵阳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衔接资金政策监管,联同市财政局,组织各县市区对2021-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市级复查。二是已组织县(市、区)召开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暨审计问题整改业务培训会。三是7月,已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对全市9个县(市、区)的项目库建设、财政衔接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巡察问题整改、市级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资产后续管理运营、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各地不断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并根据督导结果召开了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暨帮扶产业项目监测调度会。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26)2022年8月,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对我市“衔接项目资金系统支出数据与财政直达监控系统支出数据差异较大”进行了通报。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按项目进度及时支出衔接资金,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项目报账资料,避免衔接项目资金系统支出数据与财政直达监控系统支出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二是责成局分管项目资金领导在局党组会上作检讨;局分管项目资金领导提醒谈话责任科室负责同志,加强同财政部门数据沟通,确保资金支出数据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提取项目资金数据,通过QQ群开展调度,2022年全市衔接资金项目支出数据,在衔接项目资金系统和财政直达系统中基本保持一致。二是5月16日,分管领导就该问题在局党组织会议上作了检讨。5月12日与信统科科长做了提醒谈话。2022年全市衔接资金项目支出数据,在衔接项目资金系统和财政直达系统中基本保持一致,其中衔接资金项目系统资金支出数据为99.11%,财政直达系统资金支出数据为98.8%。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15.关于巡察反馈“主体责任存在应付现象”问题。
(27)局党组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限于讨论工作要点,未结合实际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2020-2022年,局党组3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相似度约90%,没有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党组会定期听取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研究下步工作打算。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变化情况等,认真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三是责成班子成员在党组会上做检查,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做深刻剖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我局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梳理廉政风险点22个,其中1级点位13个、2级点位9个,并根据实际制定整改措施43个。二是已经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变化情况等,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正抓好落实。三是5月12日下午,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认真结合工作和思想开展了剖析。5月16日局党组会第13议题,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巡察反馈“警示教育形式单一”问题。
(28)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活动,侧重于学法纪、学案例、看警示教育片等,未组织开展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制定局《“三会一课”规范化制度》,并抓好落实。将学习讨论、对照检查等要求明确纳入制度,并照章执行。二是机关党总支定期对机关支部开展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的检查督促。三是机关党总支对2个机关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批评,责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3月,我局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制定了《“三会一课”规范化制度》,就总体要求、三会一课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现已将制度印发,并督促机关各党支部抓好落实。二是各支部开展学习讨论。第二支部通过讨论学习,派出优秀学员参加市纪委举办“青廉说”演讲,由年轻干部结合自身成长、工作经历、身边人身边事,多角度、多侧面、多形式分享自己对清廉的认知、对廉洁的感悟、对初心的坚守,并获得二等奖。三是2月21日与第一支部书记、二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要求其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并规范记录。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3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9)近3年来,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均未上专题廉政党课。
整改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的规定内容,每年各不少于1次。
整改情况:5月15日,机关第一支部组织党员进行了集中学习,支部书记开展了专题廉政党课,第二支部开展了专题廉政党课,党组书记开展了专题廉政党课。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监督合力发挥不够。
17关于巡察反馈“派驻监督不实”问题。
(30)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管部门具体业务工作不熟悉,跟踪项目延伸监督力度弱化,2021年以来没有对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过监督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传阅学习相关业务文件(办公平台公文)、参加重要工作例会、日常谈心谈话等方式进一步了解熟悉监督部门业务工作。二是建立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台账,做到项目监督底数清。三是针对2021年衔接资金审计发现问题,跟踪开展延伸监督,抽查1-2个重点问题实地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为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建立了云办公平台账号,我局所有文件均呈纪检组阅。每次党组会均邀请纪检组参加。二是已经分县建立项目台账。三是随机抽查安州区桑枣镇立云村,通过资料查阅、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实地检查2021年衔接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安排、推进落实情况,了解乡镇2022年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的落实情况。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1)代理机构选择集中,2019-2022年共实施10个政府采购项目,共计合同价131.28万元,其中9个项目均由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机构代理。
整改措施: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确定2家代理机构实施机关采购项目招标,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3年后重新选取),每次采购随机确定其中一家做代理服务。
整改情况:4月13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决定采取比选方式重新确定2家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5月8日,我局组织对报名参加比选的6家意向公司进行了资料审核和打分。经过评审,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玖久公信招标代理公司得分最高,拟确定为中选单位。按程序完成公示后于6月签订了合同。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18.关于巡察反馈“内部监督不力。查阅资料发现实施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32)管控存在潜在风险,“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党建文化建设服务”等3个项目,共计合同价12.89万元,采购人代表与评审专家组成的评标组3人分项评分和总分完全一致。
整改措施: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客观公正,并全程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整改情况:已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两家招标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时,我局将对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客观公正,并全程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3)不按规定时间发布中标通知,“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项目”等5个项目,网上发布成交公告的时间与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时间为同一天,公示公告时间不符合规定。
整改措施: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代理活动。并全程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大对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情况的核查力度,督促代理机构严格按招标采购规定从事招标、采购等工作,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两家招标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时,我局将对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客观公正,并全程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关于巡察反馈“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34)“2019年度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等3次培训共花费35.94万元,未附费用明细。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报销流程和要素。二是对上述3次培训报销手续进行全面梳理,对相关情况进行主动说明,确保今后承办相关培训会议手续齐全。三是对财务审核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27日,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支出审核管理的责任分工、程序要求、权限及要件等,切实规范各项经费支出。二是指导科就“2019年度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作出了说明,2019年脱贫攻坚专题培训,除食宿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报销,涉及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现场教学等费用均在委托协议费用内,以包干的形式组织培训。原移民科就相关培训班开办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情况与指导科牵头开办的培训一致。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谈话。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35)2019年10月第18号凭证涉及8127元的报销单有涂改且大小写金额不符,附件中存在出具发票的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确保报销单据等符合财务要求。二是对于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情况做出书面说明,确保后续不发生相关问题。三是对财务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27日,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支出审核管理的责任分工、程序要求、权限及要件等,切实规范各项经费支出。二是相关经办人员已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2019年12月之前,我局办公地址位于绵阳市涪滨路北段3号,同其余四家单位在同一办公大楼办公。机关日常维护和管理由物业统一进行管理。部分涉及食堂物资、物品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维修材料等费用,经过协商由入驻单位共同承担,我局承担费用的10%。2019年10月第18号凭证涉及8127元的费用,一部分为我局自行承担的机关维修费用6981元。另一部分为入驻单位共同承担的费用1146元,其中,燃油128元(票面金额1280元,我局承担10%),其余均摊材料、物资等费用1018元(共10180元,我局承担10%)。在报账附件中,由绵阳市绵盐加油有限公司开具的1280元的柴油发票原件由牵头单位入账报销,我局由复印件入账。其余7999元(8127元-128元)费用发票,由绵阳市游仙区睿鸿日杂经营部开具。故,在入账资料中反映出存在出具发票的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同时,经办人员在分项填写报销事项时由于笔误填写错误并进行了涂改,但报销总费用8127元准确无误。三是4月23日,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已经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要求其按照财务审核制度加强财务审核。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36)未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台账,以财务固定资产台账代替实物管理台账,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具体使用人。
整改措施:全面梳理局机关固定资产情况,并立即建立固定资产领用台账,逐一明确局机关固定资产的领取保管责任人。
整改情况:结合《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盘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固定资产盘点。目前已经厘清固定资产所在科室和使用人,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好固定资产管护。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主要问题: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弱化。
20.关于巡察反馈“项目入库审查简单,把关不严”问题。
(37)市乡村振兴局将江油市2019年已竣工的“彩谷新村”3923万元(合同价)配套设施项目纳入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库,不符合项目入库规定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衔接资金项目前置审查,指导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商相关行业部门对乡镇上报的衔接资金项目使用范围、公示公开、项目造价、绩效目标、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审。市乡村振兴局对县级上报的项目计划清单进行审核,严把项目入口关。二是组织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召开全市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专题培训会,不断提高从事资金项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组织开展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情况专题调研,加大对项目系统数据监控,督促指导县(市、区)严把项目库申报程序和论证环节,进一步规范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四是督促江油市对县乡两级衔接项目入库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2021年以来的项目库项目开展拉网式专项清理,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对因客观因素造成的实施难度大、条件不成熟、项目质量差或3年内未执行的项目移出项目库。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对县市区上报的2023年度项目计划的前置审查,并点对点向县市区印发了审查结果。二是已召开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暨审计问题整改业务培训会。三是7月,已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对全市9个县(市、区)的项目库建设、财政衔接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巡察问题整改、市级 2021 年财政衔接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资产后续管理运营、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各地不断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并根据督导结果召开了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暨帮扶产业项目监测调度会。四是江油市已对2021年以来的项目库项目开展拉网式专项清理,对因客观因素造成的实施难度大、条件不成熟、项目质量差或3年内未执行的11个项目移出项目库。同时,在7月19日,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业务人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业务培训。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21.关于巡察反馈“督促执行招投标制度和合同管理不到位”问题。
(38)长林寺村道公路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履约担保。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市级项目监管力度,通过市级项目抽查、委托第三方审计、督促县级自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避免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发生。二是督促游仙区约谈项目业主单位,要求业主单位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定。组织各涉及单位学习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提高项目监管能力。三是要求游仙区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通过查阅招投标和报账资料、入户走访、现场查看等进行核实,审查项目建设前中后全过程是否合规合法,存在问题是否限时整改完成。四是指导游仙区对项目管理工作建章立制,明确管理内容、权限、事项及岗位责任等,做到岗位责任清晰,发现问题能够追溯相关责任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力量对县市区上报的年度项目计划进行了前置审查。组织县(市、区)召开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暨审计问题整改业务培训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组织各县市区对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衔接资金项目自查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做到监管力度不减。二是游仙区对2019年长林寺道路建设项目(扶贫资金)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由盐泉镇形成情况说明,同时按照要求,由区政府副区长对盐泉镇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形成了会议记录;5月8日,在召开全区2023年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培训会上,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各镇(游仙街道)共同学习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切实提高项目监管能力。三是游仙区已组织人员通过查阅招投标和报账资料、入户走访、现场查看等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进行了核实,审查项目建设前中后全过程是否合规合法。经核实,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四是游仙区已制定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流程》,明确了项目管理流程和相关职责。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22.关于巡察反馈“监督建成项目投产达效不到位”问题。
(39)投资1100万元、面积1200余平方米的平武县平通仓储产业园项目,2021年建成完工后,因招商不力、设备不到位,仓储至今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全市2021年、2022年帮扶资金项目资产梳理,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形成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开展专项督导,指导督促县(市、区)做好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工作,避免项目资产管护不到位出现闲置、低效、浪费等。三是指导平武县不断加大招商力度,加快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力争在今年果梅成熟后该项目能够投入生产运营。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县市区完成资金项目资产梳理工作,并组织县(市、区)对帮扶产业项目的项目运营、产品销售、联农带农和帮扶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建立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管理台账。截至8月底,已完成全市1301个帮扶产业项目2022年度和2023年一、二季度风险信息采集监测和系统录入等工作。二是7月,已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对全市9个县(市、区)的项目库建设、财政衔接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巡察问题整改、市级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资产后续管理运营、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各地不断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并根据督导结果召开了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暨帮扶产业项目监测调度会。三是我局已就该问题专门与平武县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进行了座谈讨论,研究整改工作。目前,平武县果梅生猪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初加工物流项目(平通厂房)由国投公司进行代管,国投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将平武县果梅生猪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初加工物流项目(平通厂房)挂网招租,2023年7月12日完成招租,结果报公司内部审批,最终确定绵阳雅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承租单位,截至8月底正在拟定租赁协议阶段,待协议签订后立即进场。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23.关于巡察反馈“部分扶贫基金投放不精准,资金回收存在风险”问题。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主要问题:党建责任压实不够。
24.关于巡察反馈“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紧,凝心聚力体现不充分”问题。
(40)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要求不严格,相互提醒不到位,“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够好,个别班子成员工作角色转换较慢,工作方法简单,自身修养不够,群众意见较为集中。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局机关谈心谈话工作,常态化做好谈话提醒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机,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班子成员深入剖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已建立谈心谈话记录,常态化开展谈话。二是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前,我局向所有市级部门、9个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中心)收集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回意见建议表41份,收到“进一步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等8条对班子的建议。在2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刘玉华同志代表党组班子作了检视剖析发言,查摆出班子存在17个具体问题。刘玉华同志个人查摆出具体问题18个;周正英同志查摆出具体问题15个;周世明同志查摆出问题16个;全科同志查摆出具体问题15个。班子成员相互间共提出批评意见22条。2023年4月13日已向市级各部门(单位)、9个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中心)发送意见征求表。5月12日下午,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5.关于巡察反馈“重视不够,基层党建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
(41)党组和党总支未组织集体学习《绵阳市严格基层党建绩效管理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绵阳市党员干部履行党建责任和党员义务查核评价办法》,未坚持每年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班子成员未坚持每季度研究或调度1次分管领域党建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和党总支就《绵阳市严格基层党建绩效管理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绵阳市党员干部履行党建责任和党员义务查核评价办法》进行补课学习。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局班子成员每季度研究分管领域党建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3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就《绵阳市严格基层党建绩效管理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绵阳市党员干部履行党建责任和党员义务查核评价办法》进行补课学习。二是4月13日,召开局党组党建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通报党费收支情况。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1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2)未对党员履行党建责任和党员义务情况进行纪实评价。
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绵阳市党员干部履行党建责任和党员义务查核评价办法》,按要求对需要查核的对象及时开展党员履行党建责任和党员义务查核评价。
整改情况:5月15日,机关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绵阳市党员干部履行党建责任和党员义务查核评价办法》,并按要求执行。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26.关于巡察反馈“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好,服务中心大局成效不明显”问题。
(43)党员干部主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局党组服务东西部协作工作力度不够,衔接不主动,因未按要求到结对地区考察对接,2022年8月,绵阳被“全省农业抗旱保丰收工作视频会议”点名通报。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及时到结对地区考察对接。二是分管领导在局党组会做检讨。三是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批评。四是今年做到早谋划、早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4月6日、5月5日向市委办汇报了需市委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计划,确保今年的互访任务提早完成。8月28日,市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报送了《绵阳市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赴浙江省衢州市开展调研对接活动的请示》,建议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在9月底前安排时间率党政代表团赴浙江省衢州市开展调研对接活动。二是5月16日分管领导在局党组会议上作了检讨。三是5月8日,局分管领导就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负责东西部协作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要求其及时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进行沟通,要做到早谋划、早提醒、早安排、早布局。四是市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4月6日、5月5日向市委办汇报了需市委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计划,确保今年的互访任务提早完成。8月28日,市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报送了《绵阳市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赴浙江省衢州市开展调研对接活动的请示》,建议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在9月底前安排时间率党政代表团赴浙江省衢州市开展调研对接活动。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44)班子成员务实精神不够,工作效率不高,2022年8月,绵阳市《关于国家、省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及挂牌督办事项集中整改情况的报告》逾期未报送,被省乡村振兴局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主动加强与市委办、市政府办的日常工作对接协调,提高文件审签效率,做到文件及时上报。二是分管局领导周世明对此次通报作出检讨,对指导科开展谈话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与两办的工作对接,就需要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文件如《贯彻落实〈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等,及时做好工作沟通对接,切实提高文件审签效率。二是局党组会上由分管局领导作出检讨并对指导科科长进行了谈话。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第2项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第1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
27.关于巡察反馈“局党组未严格执行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项目资金分配未经集体研究”问题。
(45)经查阅相关资料,2021、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每年约2000万元)分配方案,未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整改措施: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财政衔接资金资金分配初步方案纳入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按程序与财政部门会商。
整改情况:4月13日,我局召开2023年第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建议方案》。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28.关于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46)2019、2021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前未征求意见,未见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按照“四必谈”要求,党组书记同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班子成员和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进行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职工意见。二是每名班子成员分别建立谈心谈话记录,并长期坚持好谈心谈话工作,切实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广泛征求意见,查找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谈心谈话结束后将记录表送办公室存档。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已经开展了“四必谈”。并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于会前广泛征求了各部门、各县市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职工意见。二是已建立谈心谈话记录,常态化开展谈话。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7)整改缺乏韧劲,班子和个人查摆出的“学习主动性不够”、“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等问题年年整改年年有。
整改措施:局党组班子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利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机,认真分析查找长期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根源,切实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的行动自觉。
整改情况:认真制定《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审核。5月12日下午,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了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制定了整改举措。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9.关于巡察反馈“组织生活会存在应付现象”问题。
(48)2021年组织生活会记录显示,第一、二支部党员未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普通党员间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规范化民主评议党员。同时注重实事求是,坚决纠正浮于表面,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走过场搞花样,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二是机关党总支对机关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谈话,责成后续抓好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1月28日,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2月基层党组织活动通知》,明确2月主题党日活动为:民主评议强党性激发活力促振兴。各支部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二是2月21日,机关党总支书记与第一支部书记、二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要求其严格组织生活,做好做实2023年组织生活会,并规范记录。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党组织纽带作用彰显不力。
30.关于巡察反馈“思想引领不够,党员教育不力”问题。
(49)2021年2月—9月,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未出台,工作职责不明确,部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思想松懈,工作滑坡,致使2021年度国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各类问题68个。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充分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心工作上来。二是做好局机关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充分利用制度加强机关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1日,召开局2022年度机关述职测评会,党组书记、局长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教育辅导。机关党总支牵头,将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为主线,不定期组织开展拓展教育活动,调动党员干部团结向上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按照局机关平时考核方案,认真开展2023年度科及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经民主测评和局党组研究,评定4名同志“好”等次,其他同志为“较好”等次。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1.关于巡察反馈“党支部标准工作法落实不到位”问题。
(50)主题党日活动确定的主题与记录内容多次不一致,部分支部记录涉嫌造假。
整改措施:一是各支部认真制定主题党日计划,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实事求是做好活动记录。二是对党支部有关负责人批评教育,并严格督促做好后续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月与江油乡村振兴部门联合开展支部活动,5月结合实际在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村总支部组织“学先进聚力量促发展”党日活动。二是2月21日,机关党总支书记与第一支部书记、二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明确以后主题党日活动由支部确定,做好记录。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1)党建阵地建设滞后,实地查看公示内容,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显示为2020年度。
整改措施:充分利用办公楼走廊、楼道等空间,展板形式宣传党建工作,设立一线工作法、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廉政教育等专版,着力营造“处处上党课、时时受教育”的文化氛围。
整改情况:以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为基础,分“组织架构、支部风采、队伍过硬、保障到位、党建引领”五个专栏做好党建宣传。并由支部及时更新各支部活动照片。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52)2021年6月18日,第一支部党员大会记录显示参加人员共9人,经核查,6月17-19日,第一支部参会人员中有3人在全程参与衢州市党政代表团来绵接待工作,其中,行程显示6月18日此3人全天在北川和平武县境内。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好支部党员大会,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出差,做好缺席请假记录,返回时及时补课。按照组织生活规范操作要求加强督查。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指导支部。党组书记局长刘玉华联系指导一支部,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世明联系指导二支部;党总支委员定点联系支部,党总支书记周正英联系一支部,党总支副书记联系二支部。通过联系指导,进一步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推动党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
整改情况:一是2月21日,机关党总支书记与第一支部书记、二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要求其坚决杜绝记录时粗心大意,若有党员请假必须做好记录,后面及时补学。二是经过研究决定,党组书记、局长刘玉华,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周正英联系第一支部。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世明联系第二支部。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主要问题: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深入,组织实施干部选任程序不熟悉。
32.关于巡察反馈“执行制度规范不严”问题。
(53)2019年9月,研究新调入干部周军丞同志的定级事宜时,仅3名党组成员参会,未达到三分之二的要求。
整改措施:通过党组会等形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制度的学习,重点就干部调入、职务职级晋升等时机,做到每次必学,按照制度逐条对应,严格执行制度。
整改情况:4月13日局党组会,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干部选任程序。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3.关于巡察反馈“选任比选工作不充分”问题。
(54)2019年4月、2021年1月启动副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2021年1月启动正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对条件大致相同的干部分析比选不全面、不充分。
整改措施:加强对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谈心谈话、党风廉政、信访等方面的日常了解,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干部进行综合研判分析,为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整改情况:严格组织实施平时和年度考核工作,局党组结合谈心谈话和测评等结果,综合研究干部考核等次。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4.关于巡察反馈“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55)乡村振兴相关专业人员引进配备不足,同年龄段扎堆,11名科级及以下干部中,有6人年龄集中在1985-1987年间,只有1名“90后”干部,未能形成合理梯队。
整改措施:积极向上争取引进相关专业年轻人才(目前已引进统筹编制高端人才2名),并将2023年度干部人才引进计划报市委组织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整改情况:已报送2023年度干部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在紧盯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35.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落实。
(56)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部分扶贫项目推进和资金支付进度缓慢,全市2016-2018年闲置扶贫资金2471万元,未按省级考核要求控制在5%以内”,“产业扶持基金贫困户借款率仅为12.5%,比例偏低”。本轮巡察核实,三台扶贫基金闲置率占比19.7%,全市占比15.08%;全市当前农户借款金额仅占基金规模的9.62%,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落实问题整改到位。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按项目进度及时支出衔接资金,确保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二是协调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县(市、区)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原产业扶持基金)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户积极申请借款,确保基金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进行持续长期坚持,实行资金项目实施“周调度”,每月主动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衔接资金有效支出。二是把集体经济发展纳入资金项目资产专题调研督导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县(市、区)切实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加强政策宣传,鼓励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及时申请借款,发展生产。目前,已草拟了《开展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工作专项督导调研的建议方案》,督导调研通知正在会签中。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36.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57)2018年8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议事决策不规范,设有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但议事边界不清”问题。整改措施为印发《关于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界限的通知》。经查会议记录,2020-2022年,只召开了1次局长办公会,其余以党组会议代替局长办公会议。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制度汇编》,严格按照局长办公会要求,将研究机关行政管理、年度工作计划、日常会议计划和专项工作等内容纳入会议议题,并及时组织召开,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2023年4月11日下午,召开局2022年度机关述职测评会,对制度汇编进行了专题学习。设立局机关职工会议记录本和局长办公会记录本,按要求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7.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
(58)局党组委托四川力久公司对全市9个县市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抽取项目进行审计,力久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按县市区分别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并于2022年1月4日向市乡村振兴局报备,9个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局党组2022年7月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各县市区9月30日完成整改,整改安排滞后。
整改措施:加强审计工作时效性管理,针对2021年度衔接资金审计,市乡村振兴局计划3月中旬召开2022年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督促指导县(市、区)在7月底前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县(市、区)召开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暨审计问题整改业务培训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对审计反馈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整改进度: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针对性、可操作性很强,虽然完成了现阶段工作任务,但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局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提高整改工作认识。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八届市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关于“五市战略”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提升全局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关于“回头看”,高标准严要求,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阶段成效、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任务,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整改到位。继续抓好作风建设等专项整治活动,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意见的全面整改落实。
(三)有效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持续做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制度缺位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认真梳理机关运行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现有制度,对适合的抓好落实;对不适合的抓紧时间修订。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度出台前进行广泛、科学和充分的论证,保证每项制度规范、管用、有效,实现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用制度的有效运行巩固整改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6-2302179。邮政信箱:绵阳市涪城区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号楼B区绵阳市乡村振兴局收;电子邮箱:MYSXCZX@163.COM。
中共绵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