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3-05-05 10:50文章来源: 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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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确保市乡村振兴局相关工程招标和货物、服务采购依法采购和实施,决定公开比选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2.服务期限: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合法企业(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且在绵阳市财政局备案);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递交所需材料

(一)报名资料(不密封,报名时递交至采购单位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被介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二)比选资料(密封)

1.针对本公告第二部分内容的承诺申明; 

2.按照附件的评分标准形成的比选文件。

比选资料需统一装订、密封,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获取方式:绵阳市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公开。

2.获取时间:2023551100至20235617:00(北京时间)。

3.获取地点:绵阳市乡村振兴局网站下载公告内容及附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方式:直接送达。

2.递交截止时间:20235 8上午0900,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3.递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号楼B区207办公室,联系人:顾磊,联系电话:0816-2302179

六、评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5 8上午1100,请各报名公司准时参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号楼B区(绵阳市乡村振兴局223会议室)。

、其他事项

(一)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比选方式:由绵阳市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评定,邀请纪检组全程监督,得分前两名均中选。

(三)公示:通过绵阳市乡村振兴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将中选结果向社会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中选的两家单位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具体采购项目经党组会研究确定采取委托招标后,党组会后立即现场随机抽取一家进行委托

 

附件:评分标准

 

    

 

附件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收费标准20%

 

20分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收取得20分,未按要求不得分。

2

综合能力30%

30分

1.代理机构在拟代理项目实施地市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场地建筑面积700㎡以上得10分,300-700㎡得5分,300㎡以下不得分。(代理机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提供场地图片资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2.根据代理机构硬件设施(电子评标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文件存储系统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10分,依次递减2分。(提供相关购买发票和实物照片,未提供不得分)。

3.代理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绵阳市境内得10分,绵阳市外得5分;(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3

人员配置10%

10分

1.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取得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合格证明进行评定,具有5名(含)及以上得10分;具有2-4名得6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证明材料和代理机构与专职人员的劳务合同);

4

服务方案

20%

20分

1.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方案中代理机构的制度、业务规范等进行综合评比,最优的得10分,依次递减2分。

2.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方案中招标代理工作各环节实施方案、内部措施、监督措施、保密措施及相关业务的处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最优的得10分,依次递减2分。

5

履约能力

20%

20分

代理机构2021年至今代理过政府采购项目一个得0.5分,本项目最多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四川省采购网网页版采购公告或结果公告并加盖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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